“十二五”時期是內蒙古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積極推進兩型社會建設,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的關鍵期。大力發展環保產業, 不僅符合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 而且對充分發揮地區資源與能源優勢,提高產業競爭力,實現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引導和促進自治區環保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特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與面臨的形勢
(一)發展現狀
在國家西部大開發總體戰略的指導下,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與此同時,初步形成了以資源綜合利用為重點、多業并進的環保產業體系,呈現出資源節約、環境改善、產業成長、東中西逐步推進的良性發展態勢。
1.環保產業體系初步形成
近年來,環保產業快速發展。2010年我區從事環境保護產業的企事業單位有165家,從業人數近1.5萬人,年實現產值約35億元,占全區GDP的0.3%。對經濟發展的貢獻水平逐步提高。
2.產業門類漸趨多元
歷經十多年努力,我區環保產業逐步發展壯大,產業門類日漸趨于多元,涉及環保產品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服務、潔凈產品生產等領域。截止2010年底,從事環保產業的單位遍及全區12個盟市,其中:從事環保產品生產的單位14個,從事資源綜合利用的單位61個,從事環保服務業的單位86個,從事潔凈產品生產的單位4個,在從業單位總數中的比重分別為8.5%、37%、52%和2.4%,為我區環保產業發展奠定了基礎。
3.資源綜合利用初具規模
我區現有資源綜合利用類企業年產值22.68億元,占全區環保產業總產值的65%,涉及廢棄物品回收加工、再生資源利用以及工業“三廢”加工利用等多個領域。尤其是礦產資源開發地區,以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為原料生產路面磚、空心磚等建筑材料的工業固廢加工產業,生產規模和技術水平在西部地區處于領先地位。
4.配套產業政策逐步完善
近年來,國家和自治區對環保產業日趨重視,《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1〕21號)、環境保護部《關于環保系統進一步推動環保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環發〔2011〕36號)、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關于推進全區環境保護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決定》(內環發〔2009〕58號)、《關于貫徹落實環境保護部<關于環保系統進一步推動環保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內環發〔2011〕119號)等文件的相繼出臺,對全區環保產業的發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動和促進作用,也為環保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區的環保產業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國內先進地區相比,仍處于滯后地位,主要表現在:
1.本土環保企業競爭力不強
本土環保產業類企業小型化居多,不僅規模小、結構不合理,而且分布零散,市場份額少,市場競爭力差,難以形成集群聯合效應。
2.環保產品自主創新能力弱
環保企業多數產品科技含量低,自主研發能力嚴重不足,后續發展乏力。環保裝備制造企業主導產品仍以引進為主,自主創新和集成創新能力較弱,研發引進吸收與轉化推廣步伐緩慢。
3.環境服務水平低
環境咨詢服務、環境信息與技術服務、環境投融資與風險評估服務、環境工程建設與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服務等領域,相對成熟的服務主體嚴重缺失,已有的服務性單位,業務水平有待提高,規范性較差,不能充分滿足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廣泛需求。
4.環保產業管理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目前我區環保產業工作機構尚未普遍建立,職能不健全,未能真正建立起統一的環保產業管理體系,尚未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規范高效的運行機制。環保產業工作缺乏與區情現狀相適應,比較系統的、操作性較強的政策支撐,尚未形成組織有力、協調有序的運行機制與監管體制。
基于以上問題,我區“十二五”環保產業工作將面臨增總量、調結構、提速度、補差距,培育新的增長點、拉動戰略發展面的多重任務。既需要大量服務性的保障,更需要政策拉動、經濟支持、規劃引導和機制體制方面的有力配合。
(三)面臨的形勢
1.環保產業已納入國家戰略層面,上升為戰略性新興產業
(1)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大力發展環保產業,要求“開發和推廣節能、替代、循環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進適用技術”,標志著環保產業已進入國家層面,為資源綜合利用、潔凈產品的發展帶來廣闊前景。
(2)溫室氣體排放引起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已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我國政府向世界做出的到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減排承諾以及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要求,將進一步促進低碳體系的構建和低耗能、低排放環保產業的發展。
(3)2010年10月,《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將節能環保產業列為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首,明確提出加快發展環保產業,是節能減排、改善民生的現實需求,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提升傳統產業、促進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大舉措。
(4)《內蒙古自治區“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十二五”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綜合利用規劃》等文件和專項規劃的陸續出臺,為環保產業發展提供了基礎支撐。
2.節能減排力度的進一步強化,激發環保產業巨大發展潛力
(1)經濟發展進程孕育著環保產業的大量商機。環境保護事業自“十一五”以來,一直處于直線上升的發展態勢,對環保產業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應用性需求;經濟發展、產業轉型以及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要求,對環保產業提出了社會性需求;環境治理的提速與環保投入的大幅增加,對環保產業形成潛在性需求。隨著環保投入的逐年增加,環保產業將成為最具潛力的經濟增長點之一。
(2)我區環保產業發展市場空間巨大。我區是個資源富集,產業結構以資源優勢為條件,重化工業占主導的新型發展區域。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與資源環境的矛盾將會日益加劇,資源高效利用、元素復合提取、環境有效保護勢必成為經濟社會發展中經久不息的挑戰。諸如,粉煤灰提取氧化鋁,伴生礦多元素復合利用,脫硫脫硝工藝改進與回收加工,以及大量廢、棄有用元素的再生利用等一系列讓污染物變成價值量的再生產范疇,都是未來環保產業發展的廣大領域。
(3)低碳發展的模式為環保產業提出更高的要求。“十二五”期間,國家提出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別減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別減少10%,而一切減排任務完成的根本途徑,關鍵在于依靠科技進步,從環保產業的深化發展中尋求解決問題的出路。如何讓高碳產業低碳發展是我區未來發展中必須解決的一個重大課題,環保產業責任重大,任重道遠。
3.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內在要求,為環保產業拓寬了發展空間
內蒙古正處于經濟持續高速發展時期,加快工業化進程、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的空間巨大,而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有利于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建設生態內蒙古、和諧內蒙古為宏偉目標,以污染物減排的市場需求為導向,以促進環保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為著力點,積極培育環保產業市場。建立和完善環保產業行業規范和標準,逐步形成技術先進,市場競爭力強,結構布局合理的環保產業體系,為內蒙古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的產業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主導產業為依托,深化開發伴生礦產、主輔并進、一元多項的原則
基于自治區以能源、冶金、化工為主導的產業結構,我區環保產業發展仍將以資源綜合利用為重點,提高伴生礦開發復合提取率,提升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生產建筑材料的技術裝備水平。環保產品生產和服務的發展也應圍繞重點展開,形成突出主業、多業并進的發展格局。
2.堅持以現有企業為基礎,優化布局結構,擴能提質的原則
各地在環保產業的功能布局上,要力求科學合理、照應銜接,既要考慮加工企業的規模經濟效應,又要顧及原料與市場的供需狀況。中西部地區要著力加強環保產品研發與節能環保新工藝、新產品的開發利用,適度控制已趨過剩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努力扶持一批誠信務實、有技術創新能力的骨干企業,提高產業集中度,優化產業布局,擴大產能,提升品質,引導行業有序發展。
3.堅持以環保需求為導向,自主創新與引進吸收并重的原則
支持環保企業自主研發和集成創新相結合,加強與國內外研發機構和大型企業集團的密切合作,引進、消化、吸收重點領域的關鍵技術,推進商業模式創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自主品牌,著力增強產業自主發展的能力。
4.堅持因地制宜,適度集中,逐步形成工藝鏈接、產業集群的原則
依托骨干企業,實施一批重大項目,延伸產業鏈,建設若干各具特色的產業基地,形成產業集群。
5.堅持以區位和資源優勢為條件,對戰略性環境資源的高端產業、公益性重點環保事業實行經濟扶持和政策拉動的原則
從實現資源環境永續利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要求著眼,對資源集約化開采、能效最大化利用、符合低碳發展目標的科技密集型高端產業,以及在城市化建設中,填補環境功能空缺,具有公益性重大作用的科研、生產、經營項目,通過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桿,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并在運行中通過優惠政策和經濟扶持,為生產經營者創造相應的利潤空間,拉動產業發展。
(三)發展目標
1.產業規模進一步擴大,產業集群初具規模
力爭到2015年,全區環保產業年生產總值力爭達到180億元以上,年均增長38%左右(未剔除價格因素),達到國內中等水平。力爭在東中西各建成一個較大規模的環保產業園區,優化布局結構,推動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培育和發展10家年收入超過5億元的骨干企業,20家年收入超億元的重點企業。
2.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快速提升
到2015年,水污染防治技術及固廢處理技術大大增強,煤矸石、粉煤灰、脫硫石膏、工業廢渣、工業廢水等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為實現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0%,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90%以上,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超過55%的控制目標提供技術支撐,以環境科技拉動環保產業發展。中西部地區要充分利用煤炭資源中富含鋁及其他有用元素的優勢條件,依靠科技進步,延伸產業鏈條,實現資源多元素復合提取,高附加值綜合利用,最大限度的減少廢棄物質排放。
3.環保產業規范和標準體系初步建立
打造技術研發、投融資服務、信息服務、設施運營、人才培訓平臺,初步構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環保綜合服務體系,實現環保設施建設和運營的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逐步完善環保產業管理體系,初步形成系統、全面、科學、合理的環保管理認證體系。初步建立適應工作需要、富有協調凝聚能力的環保產業組織體系和行業服務體系,科學制定規范統一、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產品標準體系,提高科技支撐和引領環保事業發展的能力,增強區域產業合作和競爭能力。
三、重點任務
(一)重點發展領域
1.污染防治設備研發與生產
——水污染防治設備
針對我區煤化工、鹽化工業產生廢水量大、質劣的特征,重點研發和推廣適合我區工業企業特點的新型載體填料、絮凝劑、吸附劑等水污染治理新材料。研制垃圾滲濾液處理設備,居民區污水處理設備、中水處理及回收利用成套設備。研發飲用水復合微污染凈化技術,并建立示范工程。
——大氣污染防治設備
依托包頭市澤潤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重點研發高效電除塵器和復合高效除塵器等設備,改進傳統除塵器的除塵效率。引進、消化、吸收煙氣脫硫、脫硝、除塵與工業有機廢氣凈化設備,以及機動車尾氣、垃圾焚燒尾氣凈化技術與處理設備。開展大氣污染物削減控制技術研究,重點研究SO2、NOx燃燒過程同步控制與治理技術,二惡英、VOC等大氣污染物控制技術,開展脫硫脫硝副產物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與集成示范。
——固廢處理設備
依托內蒙古中西部地區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神華集團、伊泰集團、蒙牛集團、呼和浩特京城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內蒙古烏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以固體廢物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為目標,研發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安全處理設備,重點發展廢渣、廢礦石作為環保建材的綜合處理設備。引進城鎮生活垃圾機械生物處理設備(MBT)、焚燒發電設備及干發酵生物處理設備等中小型固廢處理設備及其輔助設備。
——噪聲防治產品
以汽車噪聲源治理和低噪路面鋪設、綠化減噪、聲屏障設置、高效隔聲窗生產和噪聲監測等領域為重點,加快發展吸聲材料與隔聲材料,重點引進消化吸收環保型與安全性聲學材料、復合型聲學材料和多功能聲學材料,提高噪聲防治產品生產能力和水平。
——電磁污染防治技術和設備
對人為電磁輻射污染,重點推進脈沖放電、工頻交變磁場、微波、射頻電磁輻射等污染防治,積極研發廣播電視系統、通訊雷達及導航系統、工業科學和醫療系統、高壓電力系統及交通系統的電磁輻射防治設備,消化、吸收電磁屏蔽技術、微波污染吸收法控制技術、遠距離控制技術、線路濾波、個人防護等電磁輻射的防治技術。
——放射性污染防治技術和設備
以工業探測與分析儀器用X射線機,醫用加速器,核燃料加工設施,伴生放射性礦物開采,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應用等領域為重點,加快推進伴生放射性礦物、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防治技術研究,建設放射性廢物庫,鼓勵引進放射性廢水、廢氣、廢渣的處理處置設備,實現放射性污染減量化。
2.資源綜合利用
——廢水資源綜合利用
工業企業廢水方面,鼓勵企業發展循環經濟,開展清潔生產,推進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擴大再生水的應用,尤其是礦井水的資源化利用;繼續建設污水處理廠,加強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監管,包括負荷率的提升,污水收集管網的完善,再生水的回收與利用工藝等。
畜牧養殖廢水方面,倡導采用循環工藝,鼓勵發展大型畜禽養殖工廠,實現動物糞尿、沼渣、圈舍廢棄物制肥的規模化,提高沼氣、沼液的綜合利用水平。
農業面源污染廢水方面,以政策引導為主,結合工程示范,大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染治理及分散式污水處理,建設集鎮垃圾處理處置設施,積極推動因農村生產、生活而導致的面源污染綜合防治。
城市生活污水方面,重點發展2萬噸以上城市污水處理技術和成套設備,引進和消化S-MBR浸沒式膜生物反應器技術,有效去除城市生活污水中的COD、NH3-N,實現城市生活污水無害化處置。
——固體廢物綜合利用
重點推進煤矸石、粉煤灰、礦山尾礦制造環保建筑材料和肥料填料的開發進程;大力發展稀土冶煉渣、礦山尾礦等有價金屬回收技術;積極推廣堿渣、電石渣等化工廢渣在建材產品中的應用技術;有效推進電廠脫硫石膏、磷石膏等工業副產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的資源化利用;推廣工業窯爐的余熱余壓發電和分級利用,加強共生礦產資源選礦和冶煉過程中的綜合回收利用;促進廢棄礦山與固廢堆存場的綜合利用;推進畜禽糞便和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進程,積極開展植物秸稈無害化處理加工和生物質能深度開發與綜合利用,建立沼氣提純項目及高品質有機肥生產項目示范基地。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
規范市場秩序,重點推進廢金屬、廢塑料、廢輪胎、廢電池、廢棄電子設備等廢舊物資的回收利用,培育再生資源集散加工基地,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利用循環體系,引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向規模化發展,進一步構建廢舊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鏈,推進產業化進程。
——稀土等戰略性資源的回收與綜合利用
加強稀土產業鏈各環節中產生的稀土功能材料廢料、稀土拋光廢料、稀土催化劑、磁性材料廢料等稀土固體廢物的回收與綜合利用,加強尾壩庫保護,防止放射性污染,力爭降低成本、提高品位、提高回收率,實現稀土資源合理開發、有序生產和集約發展。
——礦區生態恢復與重建
基于我區礦山開采速度快、固廢堆存量大和采空區多的特點,重點推進草原礦區植被重建、礦山公園及人工濕地建設實現復墾再造,改善礦區生態環境。對現有固廢堆存場要通過工程措施嚴格控制污染擴散,最大限度地保障礦區的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
3.環境服務業
——環境技術服務
主要發展水體、大氣、固廢等方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水污染治理方面,重點發展工業企業廢水治理技術和污水處理廠除磷脫氮技術;大氣污染治理方面,重點開發機動車尾氣、垃圾焚燒尾氣凈化技術、脫硫脫硝副產物資源化利用技術;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方面,重點開發廢渣、廢礦石綜合處理技術、垃圾及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技術。
——環境咨詢服務
加強環境咨詢機構建設,積極發展環境規劃咨詢、環境工程咨詢、環境技術咨詢、環境法律咨詢、環境服務貿易咨詢等專業咨詢服務機構,重點發展環境監理、環境風險損害評估、環境保險、環境技術評價、環境審計、清潔生產審核、環境管理認證等新興環境咨詢服務機構,整合全區各類環保企業,逐步實現一體化服務。
——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服務
盡快制定并推行《內蒙古自治區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專業化運營服務管理辦法》,強化環境治理專業化運營,大力推行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市場化、企業化和專業化運營管理。重點發展工業廢水、固體廢物、廢氣治理設備的特許權經營和社會化管理,發展監測儀器設施的性能測試服務,建立完善儀器設備的檢測程序,規范檢測制度,健全管理機制,為污染防治的可靠性及有效性提供保障。
——人才培訓服務
充分發揮高校在環保產業建設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多層次的環保產業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大型環保企業事業單位建立職業技術培訓中心,全面提高員工的技術和應用能力。
(二)優化布局,培植產業集群,逐步形成小區域鏈接,大區域互補的集約化生產體系
中西部煤炭資源富集的地區要充分利用伴生鋁含量較高的獨到優勢,大力推進粉煤灰提取氧化鋁。圍繞主導產業,拓展發展條件,積極開發環保精深加工產業和服務領域,力爭在東、中、西地區構筑3-5個環保產業生產示范基地,培育幾個具有表率帶動作用的龍頭骨干企業。
呼和浩特市——重點發展環保咨詢服務業,培育兩個示范基地。著力開展環保技術評估、環保技術咨詢、環境監理、機動車尾氣檢測、廢棄油脂管理、清潔生產技術評估、煤質檢測及環保產品的推廣應用等咨詢服務,盡快成為全區同類工作的典范。以內蒙古大唐國際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為依托,重點培育建立廢物高效利用示范基地;以內蒙古納順設備制造有限責任公司為依托,重點培育建立環保裝備制造基地。
包頭市——重點發展大氣除塵設備,建設廢物加工處理環保產業基地。依托包頭市澤潤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研發高品質、低消耗、副產品綜合利用的煙氣脫硫、脫硝、除塵及工業有機廢氣凈化技術與設備;依托包頭新創瑞圖環保建材有限公司、包鋼恒之源新型環保建材制品有限責任公司,培育建立工業固體廢棄物加工生產基地;依托內蒙古中西部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建設項目,建立服務于中西部危險廢物和包頭市的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提高危險廢物處置能力。
鄂爾多斯市——重點推進垃圾廢物資源化與粉煤灰綜合利用,建立高碳資源低碳利用示范園區。依托鄂爾多斯傳祥垃圾處理有限責任公司,立足于地區特點和垃圾的組成成分,加快產品研發,建立城市垃圾資源化處理示范基地,為全區中小城市實現垃圾的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和產業化發揮帶動、示范作用;依托煤炭資源優勢,大力發展粉煤灰提取氧化鋁,積極開展伴生資源深度開發、綜合利用,培育發展綠色能源與新型化工示范項目,以蒙西神華化工有限公司搗固焦生產線多元素復合提取為骨干,建立高碳資源低碳利用示范園區和高鹽水轉化利用示范園區。
巴彥淖爾市——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與生態修復產業。依托區域有色金屬、黑色金屬、貴金屬、化工原料、建材非金屬等礦產資源優勢,擴大開發利用規模,調整和優化布局結構,延伸產業鏈條,加強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與保護。
烏海市、阿拉善盟——建立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示范園區。烏海市要依托神華烏海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發展煤炭深加工,以煤電化工、矸石發電、固體廢棄物利用、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等為主要發展方向,通過資源轉換,拉動環保產業發展,建立循環經濟格局。同時開展探索建立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城市工作。阿拉善盟要以內蒙古慶華集團新型環保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中鹽吉鹽化集團、阿拉善左旗天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為依托,以廢物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為目標,積極推進資源綜合利用。烏、阿兩地要充分利用工業企業近距離分布的有利條件,將同類生產企業組成聯合體,統籌考慮、科學安排,形成原料與產能統一配置的運行機制,充分發揮規模經濟效應,共同構筑環保產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
烏蘭察布市——拉動清潔能源生產與農畜產品開發產業。依托當地氣候條件和傳統產業優勢,積極配合風電、農畜產品加工等主導產業,加快建立清潔能源生產基地和綠色農畜產品加工基地,積極探索發展環保產業的新途徑。
赤峰市——建立廢舊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依托赤峰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公司,重點發展電子垃圾處理與綜合利用,建設廢電子設備、廢舊輪胎、廢棄塑料等廢舊資源的加工利用基地,引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向規模化發展。
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重點發展煤矸石、粉煤灰等固廢資源綜合利用和生態修復產業。要依托當地褐煤資源開發利用,針對其灰分高、熱值低、鋁含量低的屬性,積極研發生產新型環保材料和建筑材料,推進減排工程建設和資源綜合利用。大力發展生態修復產業,在工業發展的同時保護好自然資源。
通遼市、興安盟——推進綠色食品產業的發展。依托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優勢,重點開發水稻、油料、豆類、雜糧、馬鈴薯、乳制品、牛羊肉、山特產品等農副產品,推進多樣化、高標準綠色食品基地的建設,強化綠色產品管理,依托龍頭企業,將綠色食品產業做大做強,實現綠色食品產業化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盡快建立各級環保產業發展工作機構。要建立規劃實施的部門協調機制,共同推進環保產業發展。各地要適時掌握本地區環保產業的動態變化,進行統計分析,探索建立能夠反映經濟發展中的資源和環境代價指標體系。
(二)強化政策扶持
加快制定、完善融資、稅收、土地利用、人才引進、技術與環境管理等方面的經濟、環境政策扶持環保產業發展。具體制定鼓勵推動環保產業發展的財稅減免、固定資產折舊、研發費用扣除或攤銷等優惠政策。支持符合自治區經濟戰略發展方向的深度開發項目,對事關城鄉品味、民生大計,改善環境具有重大作用的環保產業類項目,通過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在全區范圍內落地、推廣應用,為后續發展奠定基礎,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對外向型綠色產品給予信貸和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對區內目前不能生產的污染治理設備、環境監測儀器,以及未掌握的環境無害化處理技術等,要制定相關政策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對經營重要環境公用設施的企業,在征收營業稅、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費方面給予優惠。
(三)培育一批骨干企業
以環保產品與環保設備研發為重點,加快培育一批擁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術、市場占有率高的環保產業龍頭企業。鼓勵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開展合作交流,引領企業向“精、深、特、新”方向發展,盡快彌補現階段我區環保產品與設備核心技術自主研發的不足。
(四)建設一些研發基地
加強環保科研機構建設,大力推進環保公共科技、環保裝備科技等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加快構建環保產業信息平臺,充分發揮平臺的整合、共享、服務、創新等功能,逐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五)攻克一批關鍵技術
針對我區環境保護的重點難點問題,結合環保產業市場需求,及時明確環保科技重點發展領域與優先主題,定期發布環保科技重點攻關項目名錄。積極組織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環保產業龍頭骨干企業開展環保科技重點項目攻關,集中力量開展綜合性環境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主要污染物減排、環境監測預警等技術研究,著力攻克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礦山治理與土壤修復等方面的關鍵共性技術。
(六)推廣一批示范項目
充分利用環保產業信息平臺、成果會展、示范工程現場推介會、技術交流會等形式,積極推廣環保先進適用技術和產品。對經認定的先進適用技術和產品,納入政府采購、示范和推廣目錄,并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優先采用。以重點污染行業廢水治理與中水回用技術、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技術、污水處理廠污水達標處理和污泥處置技術、農業農村污染治理適用技術、有機廢氣治理技術、燃煤煙氣脫硫脫硝技術、清潔生產技術、節水改造技術、農業節水技術等先進適用的環保技術為重點,大力開展環保示范工程建設及項目推廣,加快環保先進適用技術和示范項目的產業化進程。
(七)積極拓寬投融資渠道
通過擴大政府和企業債券融資,加強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發展股權融資,充分利用國際組織專項貸款等途徑,構建自治區的環保投融資體系,保障環保產業的有序發展。
1.探索建立地方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與相關投資管理機構(環境保護投資公司)聯合運作的有效模式。
2.爭取國際金融組織、國外政府的優惠貸款和項目援助,如世行貸款以及其它國際合作組織等的貸款或資助;加快大中型國有企業改制,逐步建立以企業和個人為投資主體的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
3.培育服務于環保投融資和環保產業發展的市場體系,對環保投融資項目實行招標制度,有重點地發展一批為環保投融資服務的中介機構,重點扶持具有投融資能力、工程運行與管理服務一體化的公司,支持企業研發和經營模式創新。
4.多渠道建立環保產業發展基金。設立環保產業發展基金,支持環保產業重點科技研發和重要項目的建設與推廣應用;加大對符合環保發展方向和信貸原則的企業和項目的信貸支持,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和生態補償專項基金,擴大生態補償范圍;加強對污水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垃圾處理設施等鼓勵類企業的政策優惠和信貸支持。(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
內蒙古自治區環保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
發布時間:2013-1-31 11:12:37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






